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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是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职工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群众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全面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代表和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原称郑州华信学院工会委员会)于200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后经郑州市总工会于2006年1月6日批准正式成立,并成立了学校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成员组,大会经过投票选举由郜合群同志担任第一届主席,王洪海同志担任副主席,焦连盈同志担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成员组共7名成员。目前,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由徐春华同志担任工会主席,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校园为主线,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以大力开发教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为核心,开拓创新,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充分发挥工会自身优势,切实履行工会根本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各项措施,回应师生关切;关怀教职工的工作与生活,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工积极投身于教育改革发展之中,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职能、职权、工作内容

(一)工作职能

1.结合学校具体情况,不断向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及职业纪律的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法制、道德水平,增强教职工建设学校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2.贯彻《工会法》精神,突出和强化维护职能。在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推进改革的同时,坚决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经济利益、民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等等。加强调查研究和源头参与,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协调解决教职工生活和工作中的具体困难

3.组织教职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总结推广“三育人”先进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工作。

4.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搞好“教工之家”建设,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以健康、高雅和富有吸引力的活动占领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阵地。

5.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保障工作。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做好生活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

6.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女教职工的保护工作。

7.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工会法》的要求,依法督促、监督基层单位及时建立与健全工会组织,民主选举工会委员,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组织教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9.坚持工会的民主生活制度,加强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10.做好上级领导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职权

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委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2.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3.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5.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理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尊重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共谋学校发展。

6.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7.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9.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工作内容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深化学校民主管理;组织和领导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会务和闭会期间的日常组织工作;指导、支持和维护职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组织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和领导工会参与学校管理;积极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工会工作人员2人,每年由工会主办、体育学院承办教职工运动会2次(包括教职工拔河比赛、篮球赛等多种健身活动)、由工会主办、校团委承办教职工茶话会1次。做好工会活动经费的支出和活动用品的采购,做到使用合理,按政策办事。了解和掌握职工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对职工生活和家庭问题给予及时的帮助或会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四)工作效果

通过工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增强了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保证了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校发展中。每年的茶话会以及教职工运动会的举办,使教职工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教职工精神面貌得到进一步提高,凝聚了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团队,为学校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1.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所关心问题的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监督工会工作,建议或要求撤换及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二)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教师职业道德、学校纪律。

2.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3.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维护学校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会费。